正在阅读:造谣滋事 略阳3人编造发布虚假信息被处罚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汉晓通头条 / 略阳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造谣滋事 略阳3人编造发布虚假信息被处罚

转载 2018/07/20 15:54:3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汉中生活通 314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造谣滋事 略阳3人编造发布虚假信息被处罚

7月以来,汉中市略阳县境内连续降雨,略阳县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正当全县各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抗洪抢险之际,网络上个别不法分子,发布虚假信息、造谣滋事,严重干扰了抗洪抢险工作正常进行。近日,略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发布虚假信息的3人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7月14日,李某、王某甲编造发布“磨坝村发生大面积山体滑坡,10多人被埋”的虚假信息,嫁接外地突发事件视频,在微信群、个人朋友圈中传播,造成十分恶劣影响。

同日,王某乙道听途说略阳县磨坝村有一处山体滑坡,致十余人被埋,随后在自己的微博上发表了“县领导、市领导,我们略阳县真的没人管了吗?这次洪水人都快埋完了都联系不上了,人都躺了两个,今天又出了这么多人命,到底有人管吧!”的虚假信息,搏人眼球、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两起虚假信息的发布,直接干扰了抗洪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引起了部分不明真相的受灾群众的恐慌,造成了恶劣影响。略阳县公安局迅速立案,组织治安大队、刑警大队、网安大队精干力量,连夜奋战,依法对发布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人进行传唤。在充分调查取证后,略阳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于7月15日、17日依法对王某甲、王某乙做出行政拘留3天、李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网友: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请认准政府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传播正能量,共同打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秋侠 通讯员 王华)

已有0人点赞

自定义html广告位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