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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阶段性成果。12月3日上午,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5起扫黑除恶典型案件。这些案件社会影响恶劣、民愤大,汉中市政法机关重拳打击,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地百姓纷纷点赞。
一、西乡刘某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经过长期的摸排、侦查,市公安局提级侦办,一举打掉了西乡县以刘某建(绰号“黄老邪”)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抓获涉案成员20人。该犯罪组织近年来在西乡县及周边地区开设赌场、高利放贷,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公安机关现已查明该组织对15人实施非法拘禁的案件,以及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致1人致残案件。特别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该犯罪组织仍大肆作案,气焰嚣张,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还威逼利诱受害人出具虚假证言干扰办案。
11月7日,市公安局对外发布了《关于检举、揭发刘某建、陈某等人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仅第一天就接到12条举报线索,现已查明该犯罪组织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妨害作证等案件18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二、城固师某等人恶势力团伙案
城固县公安局经缜密侦查,打掉一个以师某为首,聂某、余某、刘某某等十余人积极参与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自2018年初以来,在城固县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抽头渔利,并向参赌人员高利放贷,后对债务人采取殴打、威胁、非法拘禁手段暴力讨债。2018年2月4日,师某纠集聂某、余某、赵某豪等人将债务人李某押至城固县某酒店非法拘禁26小时,2018年2月6日,在城固县一宾馆对债务人田某明非法拘禁43小时,并对债务人进行暴力殴打、威胁,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
2018年3月7日该团伙被公安机关一举摧毁,抓获该团伙全部成员12名。8月13日城固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师某等10名恶势力团伙成员分别被依法判处两年至九个月有期徒刑。
三、略阳张某恶势力团伙案
略阳县公安局在侦办张某等人寻衅滋事案时,发现该张长期纠集一帮有违法犯罪劣迹的社会人员,实施多起寻衅滋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犯罪活动。2017年4月,张某欲插手刘某忠经营茶馆遭拒,遂纠集李某、薛某峰、马某鹏到刘某忠茶馆寻衅滋事,打砸屋内设施,茶馆被迫关闭,导致茶馆损失八千元;2017年5月27日晚,张某欲插手刘某忠与张某经营的茶馆,纠集马某鹏、薛某峰、李某虎、杨某耀等十余人到该茶馆,对张某、刘某忠进行围殴。2017年6月11日,张某打电话向陶某某索要资金遭拒,随即组织马某鹏、薛某峰、李某等十余人持砍刀到陶某某家滋事,对陶某某司机李某等人进行围殴,致李某鼻骨骨折属轻伤二级,其余数人轻微伤。
2018年7月17日,市公检法召开联席会议,将该案件列为重点案件,由市公安局提级侦办。该团伙20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10月30日,略阳县检察院已将该案向略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四、南郑李某明、易某兵等恶势力团伙案
南郑区某村李某明于2014年成立该村7组运输车队,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车队成员易某兵、刘某平、康某洪、李某等,采取封门堵路、阻挠施工等手段,多次向该村移民安置区工程建设方强行索取补助款4万余元,影响恶劣,严重扰乱了该地区建筑领域的正常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罪,2018年11月9日,南郑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将择日宣判。
五、洋县牟某轩“村霸”案
2018年3月份,洋县磨子桥镇常牟村村民联名向市公安局举报该村原主任牟某轩涉嫌寻衅滋事违法犯罪线索,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核查。经查,2015年4月至2017年8月期间,牟某轩多次纠集社会人员殴打辱骂村两委干部和村民,打砸损坏公私财物,严重影响了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秩序。2018年5月洋县公安局依法对牟某轩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10月10日,洋县人民法院对牟某轩犯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该案成为专项斗争以来我市首例已判决的“村霸”案件。10月24日,洋县公安局分别向三名线索举报人发放举报奖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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